一、 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
2. 大學畢業以上學歷
3. 相關修業及教學經歷(具有下列學經歷背景者優先依序考慮)
A. 500小時以上之華語文教學時數
B. 國內外已立案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畢業生
C. 修習華語文師資培訓課程180小時以上者
D. 華語文研究所相關研究生修畢課程2年以上者
E. 有華語遊學團教學經驗者
二、繳交資料:掃瞄圖檔或照片請設定為jpeg.格式,文字檔請設定為word.格式
1. 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正本掃瞄電子檔
說明:國外學歷請附上駐外單位或辦事處之學歷認證證明影本
2. 相關教學年資證明正本掃瞄電子檔
說明:由學生撰寫之推薦信恕不受理,需由任職單位出示證明。
3. 華語文教學進修證明文件掃瞄電子檔
說明:華語文相關研習課程、進修時數、或課程學分等證明影本。
4. 個人履歷(請詳附件,請放上本人三個月內之照片電子檔)
5. 教學狀況概述:一張A4內容,字體12,含從事華語教學之動機、理念或感想,及教學班上學生人數、國籍等。
6. 教學錄音檔案(3分鐘)
三、收件方式:自公告日起至5月1日截止
1. 電郵傳送:請備妥繳交資料1-5項之電子檔,以電郵方式傳送至:沈珮甄 clic@mail.fgu.edu.tw 電話03-9313343分機103,電郵主旨請註明「應徵華語文教學儲備教師+人名」,資料不齊者,不再另行通知。
2. 來函寄件:將備妥之(1-5項電子檔)寄至 26044宜蘭市中山路三段257號 「佛光大學華語教學中心收」。
四、截止日期:107年5月1日星期二 下午五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