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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7年選送華語教學助理赴俄羅斯聯邦學校任教

  • 2018-03-19
  • AdminAdmin
合作學校: 俄羅斯聯邦 莫斯科市立師範大學─薩瑪拉分校
 
招聘人員: 教師 1 名
 
聘期起迄:107年9月1日起至108年6月30日止。 
(*獲選人需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獲聘資格)
 
任聘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資格: 
(1)於我國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畢業,取得 學士以上學位證書。 
(2)至少具 1 年以上教導外國人士初、中、高級華語之教學經驗且可提供相關證 明者。 
(3)至少具中級以上英文檢定資格。 
(4)具受過對外華語教學專業培訓且可提供相關證明者。 
(5)具規劃及參與華語及中華文化等相關活動經驗。 
(6)可協助該校推廣與臺灣大學校院學術交流合作。 
 
2. 具以下資格者優先考量: 
(1)英文說寫流利、溝通能力極佳且可提出相關外語能力證明者。 
(2)具對外華語教學法、應用語言學或相關科系學位者。 
(3)諳俄語並通過檢定考試者。 
(4)具有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5)可兼具教授日語資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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