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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7年選送華語教學助理赴美國小學任教

  • 2018-03-19
  • AdminAdmin
合作學校: 美國 巴納德小學
 
招聘人員: 教師 4 名
 
聘期起迄:107年8月24日至108年 6月11日止 
(*獲選人需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獲聘資格)
 
任聘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請附證明影本),並符合以下之一條件者(聘 期間須具國內學生身份): 
(1) 就讀國內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之在學學生。 
(2) 就讀國內中小學教育學程或英語系所,且獲有國內大學校院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 班修習 100 小時以上課程或學程證書之在學學生。 
 
二. Barnard Asian Pacific Language Academy 任用必要條件: 
(1) 起聘時至少已修讀 4 學期課程。 
(2) 須有從事教育生涯之規劃(從事海外華語教學、英語教學或中小學教學)。 
 
三. 具下列資格優先考慮: 
(1) 英文程度足夠可在課堂上輔導教學。 
(2) 年齡:21-29 歲。 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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