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應國內少子女化及國內重點產業人才需求,並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移民政策規劃,旨揭計畫將在確保僑生、港澳生及外國學生(以下簡稱僑外生)具備足夠語言能力及獲得完善學
習及生活輔導等要件下,提供學校國際招生彈性措施,以擴充僑外生生源,並促進優秀人才留臺就業。
二、旨揭計畫推動策略將採重點產業系所招生及設立國際專修部
二種方式辦理招生:
(一)重點產業系所招生
1、申請資格:學校近3學年度無境外學生招生缺失且非預警學校及專案輔導學校,設有5+2重點產業相關系所、並具有良好語言教學條件及輔導機制。
2、招生及教學:學校依現有系所班別及現行規定辦理招生及專業教學,學生於5+2領域相關系所班別修習專業課程。
3、語言能力:學生入學時已具備中文或英文語言基礎,學生於大二需達華測B1或學校有良好EMI教學能力。
4、輔導:學校須強化校級及系所學習、生活及畢業後留臺就業等輔導機制。
5、彈性措施:
(1)招生名額彈性:僑外生名額不受當學年度招生名額外加10%限制;學校得預錄取招生名額2倍人數。
(2)生師比列計彈性:3年內暫不作為本部調減經費及招生名額之參據。
(二)設立國際專修部:國際專修部為校內新設立之一級或二級行政單位,專責管理學生之教務、學務及國際相關事務,統籌辦理學生學習、生活及就業輔導機制。
1、申請資格:學校近3學年度無境外學生招生缺失且非預警學校及專案輔導學校,設有製造業、營造業、農業及長照4領域相關系所、並設有本部於計畫所列之代訓華語中心或與代訓華語中心合作。
2、招生及教學:
(1)學校以現有系所或設立上述4產業領域相關系所專班招收僑外生進入國際專修部先修1年華語,學生符合語言能力標準後,可接續進入4產業領域系所修讀或續留國際專修部專班修習專業課程。
(2)學校應為華語先修生開設每週至少15小時以上之華語課程,1年至少達720小時以上。
3、語言能力:學生於先修期滿應達華語測驗A2標準;進入4領域系所修讀學生於大二起須達華語檢測B1。
4、輔導:由4領域系所或國際專修部強化學生輔導。
5、彈性措施:
(1)招生名額彈性:僑外生名額不受當學年度招生名額外加10%限制;學校得預錄取招生名額3倍人數。
(2)生師比列計彈性:5年內暫不作為本部調減經費及招生名額之參據。
(3)經費補助
甲、國際專修部開辦費:每校新臺幣(以下同)100萬元。
乙、華語課程費:以實際註冊學生數核算補助學校每生5萬元。
(4)簽證:華語先修生得暫免檢視語言證明,並由本部函
轉學生錄取名冊至領務局。
(5)工作許可:華語先修生於修習華語期間得比照一般學位生申請工作許可。
三、請符合申請資格且有意願申辦本計畫之大專校院於111年5月6日前函報計畫申請書電子檔1份至本部,另以紙本公文將計畫書1式5份及電子檔光碟2份(含PDF、Word及ODT檔)寄送靜宜大學(本計畫專案辦公室)。
四、本部訂於111年4月12日召開本計畫線上說明會(Teams會議連結: https://reurl.cc/8WkaLy),請有意參與說明會學校於111年4月11日中午12時前至下列表單報名
https://forms.gle/rkeZ9URY8ZFa9ipT6。
五、本計畫相關問題聯絡方式如下:
(一)本部聯絡窗口:
1、一般大學:本部高教司莊祐瑄專員,電話(02)7736-5991。
2、技專校院:本部技職司林雅慧科員,電話(02)7736-5842。
(二)專案辦公室聯絡窗口:靜宜大學國際處黃小姐,電話(04)2632-8001分機1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