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第5點、第9點、第11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1月15日以臺教文(六)字第1122504260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請查照 2023-11-16 AdminAdmin 一、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二、 若對本要點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林小姐(電話:02-77365765)。 附表一: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每月生活補助上限基準 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 第五點、第九點、第十一點修正規定 教育部令 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